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 印发《大力推进广西清廉学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党委教育工委、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党委,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大力推进清廉广西建设的意见》,全面推进我区清廉学校建设,实现校风学风一流、师德师风优良,结合实际,制定了《大力推进广西清廉学校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各单位在推动落实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请及时报送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771—5815062、5815064、5815110(传真),电子邮箱:gxgxgwzzb@163.com。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2年3月11日
大力推进广西清廉学校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大力推进清廉广西建设的意见》,全面推进我区清廉学校建设,实现校风学风一流、师德师风优良,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战略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延伸,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战略目标,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全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二)主要目标
立足于学校文化特色和精神特质,推动以“党风优良、校风清明、教风清正、学风清新”为主要目标的清廉学校建设。经过坚持不懈努力,夯基垒台、积厚成势,实现清廉理念深入人心,党的全面领导更加坚强,广大教职工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更加坚定自觉,学校现代治理体系日益健全,权力制约监督机制更加完善,校园运行更加廉洁高效,党员干部党性意识、纪法意识、廉洁意识明显增强,教职工廉洁从教,学生崇尚廉洁,校风学风一流、师德师风优良,校园政治生态风清气正。
二、建设内容和措施
(一)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营造优良党风
1.坚持对党绝对忠诚。引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化党员干部和师生忠诚教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以“两个维护”为最高政治准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完善保障“两个维护”的制度机制,规范政治生活、涵养政治文化、净化政治生态,坚定信仰信念信心,着眼“四个服务”,把对党忠诚体现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体现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上,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扎根八桂大地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强化科学理论武装。持续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席旁听、“两随机一调研”等工作,推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议题”、“第一课程”,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学、干部教育培训和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跟进学、党支部“三会一课”常态学、思政课全面深入学、第二课堂灵活学等方式,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
3.深化政治监督。聚焦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深化政治巡视巡察,推动政治责任落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教育强国、教育现代化等重大战略,紧扣壮美广西建设“1+1+4+3+N”目标任务体系、“553384”系列工作要求,完善政治监督动态清单,健全整改督查问责机制,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深入化实效化,督促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党员干部时时处处向党中央看齐,感恩奋进、砥砺前行。
4.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凝聚力。落实组织生活制度,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健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列席指导、及时叫停、责令重开、整改通报等制度措施。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作风深化整治,改进调研作风,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培育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既清又亲的师生关系。
5.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牢记“五个必须”,坚决防止和治理“七个有之”。严肃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坚决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坚决反对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旗帜鲜明同一切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行为作斗争。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格防范、查处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出现的有损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全面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营造优良校风
1.强化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管办学方向,党管改革发展,党管干部,党管人才,把党的全面领导和保证监督作用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坚持和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不断完善民办学校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议事决策工作规则,确保学校年度预算安排、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重大经济合同签订、重大资产处置、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2.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加强学校章程建设,完善以章程为统领的现代学校制度体系。健全招生考试、职务评聘、教师招聘、干部选拔、经费使用、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合作办学、基建后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程序办法。建立健全学校内部控制制度,把师生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合规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要程序。大力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落实学校党务、校务、财务“三务”公开要求,畅通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的渠道。
3.建设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健全干部政治素质识别机制。坚持“凡提四必”,规范酝酿动议,落实廉政意见“双签字”规定。加强选人用人监督,严禁买官卖官、个人说了算、说情打招呼,强化对“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领导干部选任责任的倒查追究,坚决查处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健全科学评价干部政绩机制,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及时调整不适宜、不胜任现职干部,大力选拔使用讲政治、敢担当、善作为、重实干的优秀干部。鼓励基层探索创新,完善容错纠错机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强化澄清正名工作。强化对学校“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聚焦“五个强化”,狠抓制度执行,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严明纪律整饬作风。
4.实施师生满意度提升行动。树立“方便师生优先、集中优先、网上优先”的工作理念,梳理面向师生的管理服务事项,积极建立“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等工作机制,向师生公开清晰简化的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推进高校抓好学生事务中心建设和管理,推广“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拓宽服务的内容和范围。健全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制度、残疾学生帮扶制度、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机制、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援助机制、学生申诉机制等服务体系。做好思想解惑促成长、心理解压促健康、学习解困促提升、生活解难促信心、就业解忧促发展等“五帮五促”工作。
5.积极打造清廉校园文化。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从思想上固本培元,一体推进理想信念教育、党纪国法教育、案件警示教育。开展“清廉+”系列文化活动,制定完善学校清廉公约,进行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清廉文化宣传,打造“清廉艺术作品展”等有鲜明特色的文化品牌项目,丰富廉洁文化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拓展清廉文化建设深度,弘扬崇廉拒腐的校园风尚。
6.加强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聚焦学校选人用人、招生考试、财务管理、科研经费、基建后勤、校办企业、附属医院、合作办学、学术不端、师德师风等方面廉政风险,开展排查防控,制定廉政风险清单,及时预警纠错。紧盯权利运行各个环节,开展查漏补缺,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推进审计监督、专责监督、信访监督等有效衔接,形成监督合力,推动监督融入日常、形成常态,督促履职尽责。
7.深入整治突出问题。强化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问题的执纪监督,及时纠正偏差。严肃查处违规集体补课、有偿补课、违规办学、违规招生、违规收费、食堂管理违规、乱发津补贴等热点问题,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严格规范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开展高校“官气”十足、“衙门”做派等问题专项整治,形成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畅通和丰富监督途径和渠道,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坚决纠正不良作风问题。高校要深入开展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举一反三整改工作,及时整改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定期开展专项治理。构建高校纪委分片协作机制,完善横向分片协作联查联审的联动格局,持续提升高校纪委执纪审查效能,严肃纪律要求,助力清廉学校建设。
(三)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营造优良教风
1.加强教师思政建设。切实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建设,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教师教育、融入学科专业、融入教学实践,把教师队伍锻造成坚定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的强大力量。规范职业行为,明确师德底线,自觉维护教师清廉形象,引导广大教师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
2.开展教师廉洁宣传教育。在全体教师中开展廉洁从教“四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以“廉洁从教”为主题的师德师风承诺活动; 观看一部廉洁教育专题片;撰写一篇“廉洁从教、服务学生”教育随笔;上好一节清廉教育主题班课,营造廉洁教育氛围。强化示范引领,建立师德师风先进典型选树常态化机制,形成校校有典型、榜样在身边、人人可学可做的局面。
3.引导教师规范言行。加强教师法治教育,全面提高教师依法执教的意识与能力,引导广大教师深入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自觉维护教师清廉形象,保持清廉作风,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杜绝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损害学生利益。明晰班主任职责,规范班主任行为,防止利用家长资源谋私利、夹私活。中小学教师自觉抵制有偿补课,不参与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兼课兼职。严格学术规范,强化科研诚信。
4.完善教师管理机制。加强教师的管理和考核,把清廉的要求落实到日常教育教学行为中去。充分发挥督导督学、学生反馈、社会监督的作用,把教育管理服务对象的评价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教师招聘和引进制度,严格思想政治和师德考察,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肃惩治侵害学生身心健康、收受学生礼品礼金、学术不端和其他丧失教师职业道德、违反科学精神的行为,坚决清退严重违背师德师风要求、发生教育腐败行为的教师。建立师德失范曝光平台,健全师德违规通报制度,对师德违规问题“零容忍”。健全教师入职查询制度和有关违法犯罪人员从教限制制度。
(四)全面推进“三全育人”,营造优良学风
1.积极传承发展红色基因。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用好学校思政课主渠道,推动党的历史更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发挥好党史立德树人的重要作用。深入开展感党恩、跟党走等教育活动,加强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广大师生更好知史爱党、知史爱国。指导学校用好《红色广西》《红色传奇》等地方课程教材,挖掘革命老区红色资源,把红色教育研学基地等建设成为传承红色基因和民族精神主阵地。
2.树立积极健康的学业导向。高校要深入推进“四个回归”,引导学生求真学问、练真本领。对大学生合理“增负”,激发学生学习动力和专业志趣,真正把内涵建设体现在质量提升上。要深入推进中小学“双减”工作,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隐形变异培训查处,遵循教育规律,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有效减轻家庭经济负担。要严格学业管理,严肃处理在考试、考核、毕业设计、论文撰写中存在的违纪行为。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学位论文抽检,严厉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等作假行为,完善查处办法,规范查处程序,加强学风建设,强化学生诚信教育。
3.开展清廉教育活动。在学生中开展以崇清尚廉为主题的“五个一”教育活动:即讲好一个廉洁小故事,结合家风家训,使清廉教育“进家庭”;开好一堂“诚信守法”主题班会课;开展一次廉洁文化主题格言警句征集、征文、书画、手抄报展评或演讲比赛等;刊出一期 “崇清尚廉”主题黑板报;参加一次廉洁教育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崇尚廉洁人物、遵从廉洁行为的情感。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动员(2022年3月—2022年4月)
各地各学校要认真谋划部署,制定推进工作方案,明确路线图、时间表,细化年度建设任务、责任分工和具体措施。强化氛围营造,建好学校校园和网络两个宣传阵地,利用学校建筑外立面、宣传栏、专题馆和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开辟清廉学校建设专栏,营造浓厚的争创清廉学校氛围。
(二)培育创建(2022年5月—2023年6月)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要围绕清廉学校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对照建设内容和措施,扎实推进优良党风、清明校风、清正教风、清新学风建设。各地要加强对清廉学校建设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清廉学校创建活动按计划顺利推进。自治区、市、县级分别确定命名一批清廉学校示范校,凝练一批清廉学校建设优秀案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纵深推进、全面提升(2023年7月—2025年12月)
充分发挥各学校及各教研机构理论研究优势,大力加强清廉文化理论研究阐释工作,推出一批高质量的清廉文化理论研究成果,充分发挥理论研究的引领作用,推进清廉文化进课堂、进机关、进项目管理。加强清廉学校建设经验交流,梳理创建经验,形成深入推进清廉学校建设的任务举措,积极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全区清廉学校建设走向深入、全面提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宣传、科技、财政、人社、审计及有关学校主管部门参与的协调工作机制,统筹指导清廉学校建设工作开展。要成立工作专班,指派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推动各项任务举措落实。要根据各级各类学校的特点,建立活动载体,分类、分区域、分层次推进清廉学校建设,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要广泛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等深入宣传,充分展示清廉学校建设成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建设方案,强化组织实施,形成有目标、有举措、有考核、有反馈的工作闭环。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要履行清廉学校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统筹协调推进清廉学校建设,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切实做到清廉学校建设与教育教学工作相结合、两不误。
(三)强化督促考核和监督检查。清廉学校建设纳入各级党组织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考核重要指标,列入教育督导内容,作为文明校园建设和推荐评选的重要依据。各地要建立完善明责、履责、评责、督责、追责“五位一体”闭合责任体系,对出现“主要领导在本校任职期间有严重违纪、违法事件”、“教师中有严重违反师德的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负面清单规定情形的,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
本方案在实施中,可根据上级最新要求和清廉建设纵深推进实际情况,适当完善和调整。